奥星生命科技公布,集团预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取得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不少于人民币2.7亿元,而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则取得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3310万元。
董事会将有关预期溢利增加主要归因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的收入及毛利显著增加,此乃主要由于集团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订单额增加,以及集团一直致力改善营运所致,及集团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因出售其于PALL—AUSTAR Life sciences Limited的60%股权而确认的一次性收益经计及有关出售事项的估计开支及税项,来自出售事项的一次性净收益预计为约为人民币1.7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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