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日前,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当日,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在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该项政策是在各方期待较大的背景下推出的,是推进个人所得税向民生福利方向转型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对于纳税人如何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该政策,上述负责人表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补充扣除,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不少网友拍手叫好,“请月嫂,阿姨,打疫苗,买奶粉……养孩子负担可不少,能减一点税是一点,希望减扣的力度大一些。”。
例如,纳税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份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即可为纳税人申报1月份至4月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让纳税人尽快享受减税红利,税务部门已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3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上述负责人强调,当前正在进行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汇总的是纳税人2021年的收入和扣除信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因此不能将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到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消息一出,在网上引发热议。
上述负责人介绍,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纳税人在申报享受时,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或向单位提供婴幼儿子女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即可,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资料纳税人需要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对于纳税人暂未取得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的,如何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上述负责人表示,纳税人暂未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号,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
那么,能够享受到该政策的人群有多少对此,中泰证券研究所政策专题组负责人,首席分析师杨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根据2021年国家统计局数据,约7016万人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当于全国人口的4.97%2019年至2021年全国出生人口约为3727万人,按照4.97%的比例计算,有超过185万名在2019年至2021年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能够享受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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